时间:2012-01-04 20:44:24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在庭审中谢某诉称,自己今年六十一岁,与妻子刘某于1969年结婚,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彼此之间无共同语言,刘某还经常打骂自己,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因此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老伴刘某则辩称,自己从来都没有打过丈夫,夫妻感情也并没有破裂,与丈夫吵架是因为五年前丈夫开始在外面有一个情人,自己为阻止丈夫出去与情人约会才生气吵架,前两年丈夫与情人育有一个私生女,并且自己亲眼见过那个小女孩,而且那个女孩管自己的丈夫叫爸爸,现在丈夫要求离婚,是因为他急着要给他的私生女落户。刘某认为自己与丈夫已经结婚四十年,有着很深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也并没有因为丈夫有外遇而破裂,因此不同意离婚。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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