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05 14:56:46 文章分类:人身伤害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2月17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吕某等人(均已被判刑)经预谋,以索要赌债为名,从某宾馆房间,将柳某带至某招待所等地,非法限制柳某人身自由,并以威胁手段向柳某索要人民币3万元(未得逞),后被查获。
据被害人柳某称,他平时经常打牌,有时还在牌桌上作弊,以此“赢”牌友们的钱。柳某“赢”牌友的钱加起来也有几千块了,尽管牌友们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柳某却始终心安理得。
2007年圣诞节前,柳某正和女友在一家宾馆浪漫约会,不料宾馆房间内突然闯入了几个小伙子。情急之下,柳某立即让女友走了。仔细打量几位不速之客后,柳某发现其中张某、吕某等几人是他从前的牌友。一句话顿时浮现在柳某的脑海中: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据被告人张某供述,自己平常与柳某玩牌,知道柳某爱凭“耍鬼”赢钱。2007年冬季的一天,他应朋友吕某的邀请出去吃饭。席间,吕某愤愤地抱怨说,柳某赢了自己父亲7200元钱,赢了自己叔叔20000元钱。张某一听,便将柳某“耍鬼”赢钱的伎俩和盘托出,还提议大家找柳某要回输掉的钱。可吕某表示自己虽然讨钱心切,但却不知道柳某现在何处。张某二话没说,立刻带着吕某一干人找到柳某所在的宾馆破门而入,于是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在宾馆房间里,吕某向柳某索要3万元退款,但害怕事情败露,就又与张某等人将柳某挟持进门头沟山区。在路上,任凭柳某辩解自己凭“耍鬼”仅仅赢了2000元钱,吕某反复要求柳某第二天12点之前必须交出3万元钱,否则就要弄死柳某,而且还对司机旁敲侧击地说,往山里开,今天我就想埋人!
被害人柳某称,在山区里的一个招待所,张某、吕某等人一直轮班看着自己,自己害怕到时候如果没给钱的话,真被活埋,就多次给亲友打电话求助,约好第二天12点在某环岛交钱。第二天12点,吕某等人兴冲冲地到约定地点拿钱时,迎来的却是冷冰冰的手铐。不过,张某却侥幸逃跑了,直到2009年8月底才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张某在犯罪后自首,对其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其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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