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14 15:54:33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维护婚姻需合法 原配打“小三”致伤获刑
作者:韩玉 发布时间:2012-05-14 12:33:38
徐珊怀疑“小三”庞立与其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怒之下将“小三”打成重伤并致左耳缺损。徐珊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11年8月,徐珊在广场公园里,发现庞立与丈夫行为非常暖昧,早就怀疑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徐珊,此时更是火冒三丈,遂上去对庞立进行殴打、撕咬,愤怒中竟咬下庞立的一块耳朵,造成了庞立左耳缺损等伤害,经法医鉴定庞立所受属于重伤。徐珊也因为故意伤害被依法提起公诉,在审判过程中,徐珊声泪俱下的哭诉自己的不幸,但她要知道维权要有证据,更要依法,无故给他人造成重伤上海,不但要赔偿,还要受到刑罚处罚。
经过审理,房山法院依法判决徐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限徒刑五年,并赔偿庞立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十四万元。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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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