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15 10:29:01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家庭矛盾起意杀人 刺死妻子被判死缓
因家庭琐事,26岁的北京农民栗明持刀将躲回娘家的妻子刺死。日前,北京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栗明2004年曾因犯盗窃罪、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栗明与被害人张某(女,殁年24岁)系夫妻关系,因琐事分居。2011年10月6日凌晨,栗明潜入张某与其父母在本市丰台区的暂住处,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刺击张胸、腹部数刀,致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栗明驾车逃往山东,于2011年10月22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栗明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竟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栗明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且其亲属代栗明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对栗明依法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