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03 20:32:44 文章分类:热点评论
转:作者:李倩 王全莹 发布时间:2011-03-16 17:34:46
普通网民在网上从事日常交易,竟偶然发现有人求购公民个人信息,每月操控2、3万元的出售量,直接导致百余万人的隐私被频繁交易。昨日上午,陈某和侯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房山法院受审。
上午9点半,已经被取保候审的陈玉萍在丈夫的陪同下走进了法庭,面对所有的指控,陈玉萍都表示“认罪”。
据陈玉平供述,她先后在橡果国际公司、百度打工,2009年因怀孕辞掉工作后,在家开了一个淘宝店铺,进行网上交易时加入了一个电视购物的QQ交流群,她发现群里面有很多人求购个人信息,经过询问,有网友主动向陈玉萍传授“买卖经验”。不到一年的时间,陈玉萍交易上七八十次,共牟利三四万元。
另一名被告人侯英武由父亲陪着来到法庭,庭审中,侯父一直不停的叹息。面对指控,侯英武只承认获取了十几万条。
侯英武称,从2009年3月开始,住在房山区城关街道的陈某利用家里的电脑,通过网络下载或向他人购买的方式,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向被告人侯某以及其他人多人出售,每条价格一分至二角不等,总数量达到40余万条。
2008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侯某先后在海淀区和房山区租住的房子内,利用电脑和网络,多次从被告人陈某等人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到百余万条。之后,侯某雇佣了三个人,在网上开始销售这些信息,每条5分至4角不等,直至2009年12月28日案发。
侯某供述,侯某前期在网上开了一家网店,获得了不少买家的信息,又通过一些开网店、搞销售的朋友得到了不少。通过这些零散的买卖,几个月就赚了万余元。侯某便决定把“买卖”做大,开始从“大户”处大批量买卖,还雇佣了3个人自己当起了“老板”。据警方调查,侯某靠买卖信息一共牟利十万元左右。
侯某称,他们交易的公民信息,分为“成单”和“进线”两种。成单包括公民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和手机号,“进线”则包括公民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
该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