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01 10:13:59 文章分类:热点评论
崔某与丈夫于1978年喜结连理,1981年诞下儿子王某,崔某夫妇对儿子疼爱有加。自初中毕业后就一直闲散在家的王某,因结婚无房,父母将坐落于密云县鼓楼东区的某楼房借给王某做新房使用。2010年,崔某与丈夫的感情彻底破裂,经密云法院判决,解除了维系三十多年的婚姻关系,就其婚后共同财产法院也一并做了分割,其中,将坐落于密云县鼓楼东区某楼房一套判归崔某所有。离婚诉讼期间,因家庭矛盾,儿子王某与母亲崔某关系逐渐恶化,双方经常争吵厮打。2011年6月,在外漂泊、居无定所的崔某将儿子王某及儿媳鲁某告至密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归还位于密云县鼓楼东区的某楼房。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