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4-04-03 17:09:24    文章分类:经典案例

案情:2008年初,己有家室的周某(男)在网络聊天时结识了未婚女子黄某,双方见面后一见钟情,并发生了关系。此后,周某为黄某在外租了一套房子,并经常到黄某处居住。2008午6月黄某查出已怀孕,周某考虑自己已有家庭要求黄某打掉小孩,但黄某坚决不同意,无论周某如何劝说,黄某都坚持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后,黄某就要求·周某与妻子离婚和她结婚,并承担孩子抚养义务。周某不愿意承担义务也不同意与黄某结婚,于是黄某就扬吉要告周某重婚,那么周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本案, 非婚生子女 非婚子女抚养"同居纠纷 事实婚姻 分手财产分割周某与黄某并非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对外也末以夫妻相称,所以周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但是,周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在外为黄某租房并共同居住,且生育子女,若周某的妻子提出离婚,周某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执业机构: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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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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