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炒股合同纠纷律师张静:微信发送的合同成立吗?

时间:2024-07-19 18:16:17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委托理财第11讲:微信发送的合同成立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只要双方按照微信发送的合同内容实际履行了,合同就成立。别说微信发了电子合同,就算电子合同都没有,只要双方微信谈妥了合同细则,只要实际履行了,也算是成立了服务合同。因为《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所以说,就算没签任何合同,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合同也已经成立。如下面这个案件,投资者主张双方只是微信发了下投资服务合同,并未签订纸质合同,故投资顾问合同不成立,法院就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虽然徐某在本案诉讼中称其未与中某公司(含中某公司属下的中某分公司)签订过三份《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含电子文本),但徐某提交的其与中某公司的营销服务人员陈某、管家珍某两人的微信聊天中,显示该两人在徐某决定购买后1-2日内通过微信向徐某发送的三份《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电子版文本给徐某查阅,这表明中某公司有将相关服务协议文本发送给徐某,双方有就服务协议签订进行过沟通协商,另结合徐某在2017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9日的一年多的时间均接受中某公司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及徐某退休前为某公司总工程师,其具有较高的网络信息知识技术的事实,本院依据证据优势原则,依法推定徐某、中某公司通过微信方式电子签订中某公司提交的三份《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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