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第41讲:业主单独使用的露台漏水了,能起诉其维修吗

时间:2025-09-10 13:09:33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可以,与露台相关的纠纷,在不同的案件中,针对原告不同的诉求,判决可能不同。如果是使用露台的业主起诉,要求确认露台是自己房屋的专有面积,大概率法院不会支持。但如果露台实际上归某业主使用,漏水了,邻居起诉该业主维修,法院也会判决该业主维修,但判决书的部分也不会认定露台是业主的专有部分,只会写明露台是该业主一户在使用,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所以其应当承担维修职责。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使用露台的业主对露台漏水进行维修。

判决书节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为相邻关系纠纷,刘某与宋某是上下相邻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 对于刘某所有的502房客厅天花板漏水原因,法院已经委托广东汇某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进行鉴定。 根据广东汇某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漏水原因鉴定意见书》,可以认定502房客厅天花板渗水是由于T02房露台的防水层失效引起的。

    对于宋某主张涉案露台不属于其产权范围,该露台为全体业主共有,故应由物业管理处承担维修责任问题。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涉案露台由宋某独自使用,其他业主均不能使用该露台。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宋某独自使用露台,故应由其对露台进行维护,判决宋某对露台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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