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第34讲:业主在公共平台摆东西安装摄像头,能起诉拆

时间:2025-09-10 13:05:35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可以。公共平台是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地方,部分业主不能长期占有使用。安装摄像头也必然会影响其他业主使用平台,谁也不想搬个椅子在平台上坐一下还被摄像头监控着。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占用共同平台的4个业主搬走东西,拆除摄像头。

判决书节选:

    蒋某、江某认为案涉平台由开发商划定的白线,四户业主均按照白线划分范围使用。对此本院认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涉案越秀区某号601、602、603、608房围着的公共平台系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均对该公共平台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蒋某、江某虽然提出开发商划定归四户业主分别使用,但是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故本院对此不予采信。蒋某、江某和张某均在上述公共平台摆放东西,妨碍了对方和其他业主出入和使用该平台,因此本院判决各方搬离摆放在平台的东西,并拆除安装的摄像头。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合伙加盟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静律师 > 张静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