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2 17:02:12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案情不同,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这个案件可供参考。谢某买了某复式商品房后,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楼赔偿。开发商就反诉谢某补面积超出3%内的差价款。开发商的理由是,合同未约定是复式,仅约定了一层的面积是85.8平方米,现在测绘面积是171.6平方米(因是复式),故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人补超出面积3%内的部分。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合同未约定是买一层送一层,但宣传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承诺买一层送一层,故即使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是合同约定的两倍,也未超面积,开发商无权要求购房人补缴房屋面积差价款。
判决书节选:
关于原告应否向被告金某公司支付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购房款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的规定,案涉商品房是复式商品房,其销售单价是6151元/平方米,而被告金某公司于同期出销售的同一小区内非复式商品房的销售单价是4280元/平方米,相比而言复式商品房的单价比非复式商品房单价高出43%。 而被告金某公司在宣传广告上称“买一层送一层”,该宣传明显是针对该楼盘内的复式商品房而言,宣传对象具体确定,且对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视为合同内容。 因此,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向被告金某公司支付了首层85.8平方米的房价款527756元,被告金某公司应遵循“买一层送一层”的约定,不再向原告计收另一层的房价款。 被告金某公司以商品房存在面积误差为由请求原告支付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购房款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