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遗嘱继承纠纷律师张静:申请遗嘱笔迹鉴定法院一定同意吗?

时间:2024-07-22 16:53:10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继承纠纷第152讲:一方认为遗嘱签名不真实,申请笔迹鉴定法院一定同意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不一定。只有在遗嘱签名真伪存疑的情况下,申请笔迹鉴定法院才会同意,如果没有任何可疑情况,法院是不会同意笔迹鉴定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某继承人认为继母的遗嘱签名不真实,申请笔迹鉴定。法院审理后认为立遗嘱的全程都有录音录像,已经能反映遗嘱的真实性,没有必要再鉴定签名真伪,故不同意笔迹鉴定申请。

判决书节选:

    关于被继承人谭后妻于2019年12月29日订立遗嘱的效力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被继承人谭后妻在民法典生效之前以律师见证的方式订立打印遗嘱,其时的代书遗嘱符合司法部相关的规定。 而且,谭后妻订立遗嘱全程有录音录像同步记录,且签署了遗嘱笔录,真实地反映了谭后妻书写签名的过程,记录了谭后妻订立遗嘱的前因后果和其真实意愿。 张二儿要求对谭后妻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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