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合资建房协议纠纷律师张静:第三人在还款协议上签名就需要

时间:2024-07-29 15:35:57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合同纠纷第17讲:第三人在还款协议上签名就需要一起还款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不一定。如果第三人不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则仅仅签字不代表愿意一起还款,不用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第三人签字后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愿意一起还款,则可以视为债务加入愿意一起还款的意思。如下面这个案件,卢某与日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约定日某公司向卢某退款9万元。丘某也在协议上签了字。后法院认为丘某仅在协议上签字不能代表其愿意一起承担债务,判决丘某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判决书节选:

    关于丘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 首先,本案证据显示,丘某并非涉案《合资建房合同》《解除合同协议》一方当事人,虽丘某在《解除合同协议》落款空白处有签名,但《解除合同协议》的内容并未明确丘某是协议退款的主体,且实际部分履行《解除合同协议》的是郭某,并不存在丘某向卢某履行退款义务的事实行为,故上述签名不足以证明丘某同意与日某公司共同向卢某退款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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