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股东纠纷合伙纠纷律师张静:开公司亏钱了能起诉其他股东分摊

时间:2024-07-31 17:14:33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公司纠纷274讲:开公司亏钱了能起诉其他股东分摊亏损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如果是公司股东纠纷,则适用公司法,公司是以其独立财产承担责任的,即使亏损也不能要求其他股东承担亏损。但如果认定为合伙纠纷,则各合伙人对亏损都要承担责任。做生意的时候,很多人分不清股东纠纷和合伙纠纷的区别,签订的一些协议也是乱七八糟,一会说成立公司,一会说合伙人,导致发生纠纷时,法律关系混乱,此时就需要法院根据案情认定是股东纠纷还是合伙纠纷。如下面这个案件,某股东起诉其他股东分摊餐饮公司的亏损。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原被告签订合伙协议约定成立一家餐饮公司,该公司已成立,各出资人虽未全部登记为股东,但已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故本案属于股东纠纷,适用公司法审理。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故股东不能要求其他股东分摊亏损,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关于苏某要求江某承担亏损的诉请,本院认为,双方未对乔某餐饮公司进行清算,无法确认公司具体的亏损,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故苏某主张江某承担公司亏损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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