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8 12:38:56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投资纠纷13讲:投资后要求退款,其他股东同意并写了借条有效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有效,借条属于就退股事宜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算协议,到时对方不付款的,可以起诉支付。如下面这个案件,曹某投资香某公司87万元,后曹某在微信群提出退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同意,并写了个欠款60万元的借条给曹某。后黄某迟迟不付款,曹某起诉民间借贷纠纷,要求黄某付款。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与黄某之间有投资合同关系,共同经营香某公司。后曹某要求退股,黄某出具的借条应视为双方就退股事宜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算协议,合法有效。最终法院判决黄某向曹某偿还借款60万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曹某向黄某交付的87万元原系曹某与黄某等人出资设立香某公司的出资款,黄某也承认曹某在香某公司成立不久后退股,香某公司其他股东亦同意向曹某退还出资款87万元等事实,从曹某与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曹某在香某公司股东微信群中催讨还款等行为来看,可以认定曹某确与香某公司其他股东协商退股。 根据曹某提交的香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其中曹某退股时与香某公司股东黄某、苏某和案外人姚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占香某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上述三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曹某与上述三人分别约定如何分担退还出资款责任,仅有黄某和香某公司与曹某签订了借条,黄某承诺于2023年4月1日前向曹某清偿60万元,并按年利率12%计算利息。 该借条意思表示明确,综合案件的事实,应当认定为曹某与黄某、香某公司就退股事宜所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可以按民间借贷纠纷调处。 黄某承诺于2023年4月1日前向曹某偿还60万元,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其应当恪守履行。 判决黄某向曹某偿还借款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