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投资后起诉退款找律师张静:公司在借条上盖章算什么?

时间:2024-08-08 12:39:20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投资纠纷14讲:公司在借条上盖章,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不用。如果只是单纯的盖章或签字,未写明是欠款人或保证人,则应属于见证人,是不用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只有标明身份(如在保证人三个字后面签字),或在借条内容里写明一起还款,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某公司在借条上盖章,未写明性质,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判决书节选:

    借条虽然加盖了香某公司的印章,但借条并没有约定香某公司应当承担还款义务,且本案借款的形成是因曹某转让其所占香某公司的股份,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应由公司承担受让股权的清偿义务,因此曹某要求香某公司承担清偿义务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合伙加盟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静律师 > 张静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