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8 12:41:10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投资纠纷17讲:签订了退股协议,还需要对合伙事务清算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不需要了,既然签订了退股协议,相当于退伙协议,就不需要再清算了,按退股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就行了。如下面这个案件,梁某、钟某签订了《退股协议书》,约定钟某向梁某退还出资款60万元。后钟某支付了37万就拒绝支付了。梁某起诉后,钟某辩称需要对合伙经营的早教中心清算后,算清楚债务亏损再退款。法院审理后认为,退股协议已明确约定退款金额,且未约定该金额以清算为前提,故无需清算。判决钟某支付剩余款项23万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梁某、钟某签订的《退股协议书》合法有效。 梁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实其已收到钟某支付的37万元。钟某主张其系在梁某胁迫下签订《退股协议书》,但钟某对此并未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钟某主张应对其与梁某合伙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但双方签订的《退股协议书》中已明确约定了由钟某退还梁某的出资款60万元,该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并未约定退款前提是清算。 且钟某已履行大部分的还款义务,在此之前,钟某并未提出异议,也未提交证据证实其曾催促梁某进行清算。 故对于钟某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判决钟某向梁某支付剩余2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