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二手房买卖违约争议律师

时间:2024-08-16 12:36:47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二手房第110讲: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律师费能要求违约方承担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任何合同纠纷中,只要合同约定了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自己已支付的律师费。如果合同未约定的话,法院就不会支持律师费。如下面这个案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20%违约金和守约方律师费。法院最终判决违约金可降至10%,但律师费5万元可全部支持。张律师提醒: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需是委托时就已经支付的律师费,如果是风险代理,尚未支付的律师费,法院就不支持。可等实际支付后再另案起诉支付律师费(比较费时费力,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最好不要风险收费,本案中就一次性解决)。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邓卖家未依约与李买家签署《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已构成违约。合同约定邓卖家逾期履行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李买家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邓卖家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李买家因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邓卖家承担。李买家主张其已依约向广东某律师事务所支付了律师费50000元,有其提交的支付回单、《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转账凭证及发票予以证明。邓卖家虽对该支付回单、《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转账凭证及发票的真实性不予确认,认为支付回单中没有显示具体是哪套房屋的相关费用,委托律师不是本案必须支出的费用。邓卖家并未提交证据予以反驳,故本院依法认定邓卖家理应向李买家支付合同解除的违约金(从20%降至10%)及律师费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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