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9 18:50:27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离婚纠纷216讲:宅基地房租金分割纠纷中,能让租客自己写个租金说明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写是可以写,但属于证人证言,还需要租客本人出庭接受法官询问才有效。如果租客本人不愿意出庭的话,其写的证明就不能查明真实性,不能采纳。如果其愿意出庭接受询问的话,法院一般会要求其提交租赁合同和租金转账记录,这样租金的真实性就确定无疑了。如下面这个案件,丈夫主张妻子独占了宅基地房租金,要求分割,并提交了租客写的《房屋承租人承诺》。法院审理后认为租客未到庭接受询问,真实性无法查明,该承诺不予采纳。
判决书节选:
谢夫主张其中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的租金为每月16500元,但其提交的周某的《租赁XXX上村XX号房屋承租人承诺》系案外人独自出具,并非与杨妻签订的租赁合同,且周某亦未到庭陈述,本院对此不予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