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宅基地房买卖案律师张静:装修损失如何赔偿?

时间:2024-09-26 18:36:33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宅基地纠纷245讲: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装修损失如何赔偿?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此类案件中一般不单独评估装修价值,只有在装修特别豪华的情况下,才会单独赔偿装修损失。如下面这个案件,由于宅基地房豪华装修,评估了房屋整体价值472万,其中装修价值就高达197万,故评估公司工作量较大(罗列了27项装修部位的价值),最终导致评估费高达125000万。最终法院按照装修年限10年计算装修折旧价值,因买家已经使用了7.8年,故装修价值余额为43万。该金额判决卖家赔偿给买家。

判决书节选:

    经评估,涉案房屋的装修价值为1975931元,但截至2023年3月27日,卢买家仍未向黄卖家返还涉案房屋,卢买家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7.8年,黄卖家主张按照装修年限10年计算装修价值,具有一定合理性,法院予以采纳。 综上,黄卖家应向卢买家支付房屋装修费用434704.82元[1975931元÷10年×(10年-7.8年)],卢买家主张的超额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宅基地房及小产权房类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专业办理宅基地买卖及合建合同纠纷案、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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