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0 14:40:20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二手房第129讲:二手房卖家违约不卖房,起诉强制过户需要一次性付款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需要。很多二手房买家不知道,起诉继续履行强制过户是需要一次性付款的。所以在选择解除合同要违约金和起诉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之前,最好先考虑清楚自己有没有一次性付款的能力。另外剩余房款是付到法院账上的,法院在过户后再通知卖家提供账号,转给卖家。如下面这个案件中,法院在买家愿意一次性将剩余购房款转到法院账上的前提下,就判决强制过户了。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合法有效。综合双方实际履约情况,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合法有理。且本案中,原告已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对其具备涉案房屋的购房资格进行举证,同时,原告明确表示自愿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向被告付清购房款并实际将等额于剩余购房款的款项交至本院代管。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诚实信用原则、节省司法成本及减轻当事人讼累的角度出发,根据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本院在加判原告将剩余购房款943万元支付给被告的基础上,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协助办理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的诉讼请求。此外,《合同》还约定涉案房屋的交付使用时间为被告收齐购房款当天,该房地产不带家私家电。因此,综合本案案情,原告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被告支付剩余购房款943万元,被告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协助原告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并将涉案房屋腾空及交付原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