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集资房买卖纠纷律师张静:能起诉办房产证吗?

时间:2024-10-11 13:29:19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房产纠纷第131讲:买农村集资房后能起诉办房产证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比较难,要看涉案房屋的报建情况。农村集资房是指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由村集体单独或村集体与地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并销售给非本村村民居住的房屋。集资房需完善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房屋报建、质量验收等手续后才能办理产权登记。广州市规定涉及集资房的产权办理问题应由政府主管部门作出具体处理,故此类房屋的产权办理事宜房屋不处理。如下面这个案件,白某等人买了某教师公寓集资房,起诉办理房产证,法院就裁定不受理,驳回起诉。

裁定书节选:

    本院认为:首先,本案《某教师公寓内部预售方案》合同相对方是原告白某和被告,本院在庭审中已向原告喻某明示,原告喻某坚持在本案中作为原告,因原告喻某不是合同的相对方,故其在本案中为不适格原告。 其次,根据《某教师公寓内部预售方案》第四条第二款约定:在房产证未办理下来之前,以租赁形式按照8元/㎡向认购者收取租金,该租金用于冲减房款,不计利息,若放弃认购,租金不予退还。第四条第三款约定: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之时,认购者需一次性缴清剩余房款,即总房款减去定金和租金的余额,符合条件者或通过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与双方庭审中的陈述,涉案房屋的地块登记在案外人广州云区某镇人民政府名下,上述地块目前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外,2019年9月5日广州市白云区某镇人民政府《关于白某等人诉求事项的告知书》记载:涉案房产是90年代依据当时的集资房政策而建成的集资房项目,由于历史的原因,一部分业主未能办理房产证,目前镇政府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正在摸查整个小区业主情况,以理顺买卖关系,同时,镇政府已函告区相关职能部门,请求指导如何完善某房屋产权登记工作,故涉案房产目前登记手续尚不完善,且未登记在被告名下,无法进行强制变更登记。再次,农村集资房是指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由村集体单独或村集体与地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并销售给非本村村民居住的房屋。根据我市《关于处理我市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规定,集资房需完善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房屋报建、质量验收等手续后才能办理产权登记。 本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要求协助办理集资房的过户登记,涉及对不动产权属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而我市已经做出规定,涉及集资房的问题应由政府主管部门作出具体处理,在政府主管部门未作出具体处理前,法院对此类纠纷暂不处理,因此本案纠纷应由政府主管部门先行处理,本院暂不予调处。 最后,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因涉案房屋尚未达到过户的条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裁定驳回原告白某、喻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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