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签订认购书后退定金首期款找律师张静

时间:2024-10-21 13:57:19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商品房第54讲: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首期款能退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首期款等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仅针对购房人违约不买房的情况)。除非认购书的条款非常完善详尽,对房屋面积、房号、装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等都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可能被视为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只签订了认购书不买房的话,首期款这些钱都是可以退的,开发商只能没收定金。如下面这个案件,开发商没收定金后,要求买家赔偿其他损失31万,法院就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关于《认购书》的违约方。许买家与隽某公司签订《认购书》暨商品房预约合同,因许买家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同时,《认购书》也约定,许买家未选择其他方式履行相关义务的,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未按期支付房款,逾期付款超过3日的,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本案中,隽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导与认购方许买家签订《认购书》,约定违约不退还定金,符合双方合理预期以及社会群众的普遍预期。隽某公司抗辩没收许买家定金5万元,本院予以支持。隽某公司另主张许买家赔偿经济损失310744元,没有合同依据,与约定及法律规定均不符合,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擅长各类房产纠纷,如二手房、商品房、宅基地房、房产确权、分家析产、婚姻继承、租赁赠与等房产案件,欢迎咨询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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