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17:48:30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继承纠纷第160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能处分其财产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只能基于被监护人的利益处分其财产,如不是基于其利益,则不能擅自处分其财产。简单来说就是:钱要花在被监护人自己身上,不能由监护人挪用乱花了。
《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