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判决分割后,能再起诉分割判决前的租金吗?

时间:2024-10-29 17:49:58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继承纠纷第161讲:宅基地房判决分割后,能再起诉分割判决前的租金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可以。宅基地房有很大的出租价值,租金可观,广州这边一般一月就高达2万元左右一栋,所以在房屋的所有权(有证部分)或使用权(无证部分)判决分割后,是可以追之前的租金损失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是后妈与继子打官司分割宅基地房。双方打了好几年,最终法院分割各占一半份额。判决生效后,后妈又起诉继子分割这几年房屋的租金收益,并提供了租金单据。最终法院认为租金收益可以分,但由于后妈提供的租金单据不全(实践中很难提供全,毕竟租金单在对方手上),无法计算准确的租金总额,故最终法院还是按照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2019年至2021年为15元每平方,2022年为16元每平方)来计算房屋的租金收益。判决继子支付后妈9万多元租金。

判决书节选:

    至于邓继母主张某巷2号房屋的第一层至第四层房屋在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一半的租金收益。 李大儿确认第一层至第四层房屋由其对外出租,产生出租收益。 涉案房屋的第一层至第四层的房屋的50%归邓继母使用,相应收益也应当按比例归邓继母所有,故邓继母有权向李大儿主张支付已收取的租金收益。 邓继母提交李大儿在继承纠纷案件中提交收取租金的部分收据,并按收据记录的租金标准推算李大儿上述期间的租金收益。 本院认为,邓继母提交的收据并不齐全,不能反映全部的租金收益情况,李大儿未提交相应租金收益数据。 鉴于邓继母明确不申请租金收益评估,故本院直接参照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及双方所确认的每层出租房屋的面积予以计算租金收益。 其中2019年至2021年涉案房屋所在区域的租金参考价为每月每平方15元及2022年涉案房屋所在区域的租金参考价每月每平方租金为16元,根据双方所确认某巷2号房屋的第一层至第四层,每层有两套房出租,其中一套面积35平方米,一套面积45平方米。 故可计出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四层楼的租金收益应为195840元。 邓继母享有其中一半的收益,故李大儿应当向邓继母支付97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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