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6 16:08:34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继承纠纷第140讲:部分继承人转移哄抢遗产,能少分遗产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合理用途(如用于丧事),就不属于转移哄抢遗产。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合理用途,则就属于转移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少分遗产。如下面这个案件,丈夫去世后,妻子保管丈夫的银行卡及手机等。后其他继承人主张妻子转移遗产,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查询丈夫银行卡的流水,丈夫去世后,还发生了13万的消费或取款,甚至有部分款项,是直接从丈夫的微信转到妻子的微信,妻子还否认有转移遗产的行为。法院最终认定妻子转移遗产,判决该13万不需要分出一半夫妻财产,全部作为遗产分割,且妻子少分,最终判决其他继承人各分2万,妻子仅分5千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2020年X月X日,吴夫去世时,其夫妻二人的上述账户余额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黄妻个人所有,另一半为吴夫的遗产。 根据本案证据,本院认定上述账户在吴夫去世后,均是黄妻在保管和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当继承的遗产。 ”吴夫的上述银行账户在其去世后,又发生了多笔共计134498元的消费或取款,甚至其中X元直接通过微信进入黄妻名下。 黄妻在经本院提示后,未如实全面陈述,故本院认定黄妻退出该134498元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即67249元,作为吴夫的遗产予以分割,并酌情减黄妻应分的数额。 根据分割比例,吴大儿分得2万元,黄妻分得5000元、吴祖父分得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