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打继承官司律师张静: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继

时间:2024-11-06 16:23:19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继承纠纷第142讲: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继承?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时候应先扣除婚前金额部分,剩余金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提取一半属于妻子的部分,剩余部分加婚前部分,再作为遗产分割。举个栗子:如丈夫去世时公积金账户金额30万,查询到结婚前金额有5万。则婚前财产5万扣除,余款25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妻子,则12.5万属于丈夫。最终可分的公积金遗产金额就是5+12.5=17.5万。

判决书节选:

    关于被继承人吴夫住房公积金的继承问题,吴夫住房公积金账户在2020年5月21日余额为524834.16元。吴大儿等人主张上述账户中的款项应当扣除吴夫婚前余额,经审查,吴夫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吴夫黄妻婚后进行了提取,提取后已经所剩无几,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续的余额应认定为吴夫黄妻的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上述524834.16元住房公积金中的一半262417.08元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继承人按继承比例继承。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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