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写分家析产协议律师张静:签订析产协议后又立遗嘱改变有效

时间:2024-11-08 17:12:26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分家析产第35讲:签订分家析产协议后,又立遗嘱改变有效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无效,分家析产协议是全家的意思,应按照分家析产协议的约定来。任何人在签订分家析产协议后单方改变财产的处分都无效。如下面这个案件,全家人签订了家庭财产分配及赡养分担协议,相当于分家析产协议。几年后,母亲又单独立了遗嘱,改变了对自己遗产的处分。法院审理后认为,分家析产协议有效,遗嘱无效。

判决书节选:

    《冯父家庭财产分割及赡养老人费用分担协议》是冯父在生前与其子女就家庭财产分配以及赡养老人等进行的约定,协议合法有效,各方应遵照执行。李母虽然未在协议上签字,但签署协议时李母就在701房内,由冯父代签合理。至于李母后续所立的《遗嘱》,首先该《遗嘱》形式上存在瑕疵;其次,李母在各方就财产分割以及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并履行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对《冯父家庭财产分割及赡养老人费用分担协议》的相关财产分配条款进行变更,故案涉《遗嘱》不能作为继承依据。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合伙加盟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静律师 > 张静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