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宅基地房腾房纠纷律师张静:合同判决无效后会让买家立即搬离

时间:2024-11-15 13:01:19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宅基地纠纷254讲:宅基地房买卖合同判决无效后,会判决买家立即搬离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一般都会,极个别案件会因特殊情况,给买家较长搬离时间。张律师提醒:一般卖家起诉合同无效,买家是可以在本案中反诉要求赔偿的,这样就一个案子里解决,时间最快,大约2年就能收回房屋。如果买家不反诉赔偿,而是要另案起诉,那可能在赔偿款未到手之前,执行法官不会强制执行腾房。甚至有的当事人合同已经判决无效了,也不急着起诉赔偿,而是隔几年再起诉赔偿,那等的时间就更久了。一般要给买家赔偿到位后,执行法官才会采取强制手段腾房。如下面这个案件,因为买家是个老年人,买房后多年来一直自己住在房子里。故法院判决给予其2年的时间搬离。张律师提醒:这种情况较少,目前就看到这一个判决这样判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院确认《赠与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之间为涉案房屋买卖关系,本案案由相应调整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由于农村宅基地功能的特殊性,长期以来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在政策和法律规定上均予以严格限制。 作为买受方的余买家并非涉案宅基地所在集体组织的成员,且韩卖家、余买家之间的交易也未经宅基地所在集体组织即所有权人同意,因此该交易违反国家有关宅基地使用权限制流转的政策及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韩卖家要求确认双方之间涉案房屋买卖无效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在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无效后,韩卖家要求余买家腾空涉案房屋并交还给其,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因当事人之间买卖关系经历了较长时间,余买家对涉案房屋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居住状态,而且考虑余买家年龄较大,因此不宜判令余买家立即搬离涉案房屋。 在本案诉讼中韩卖家亦向本院表示可予余买家合理的搬迁期限。 不可否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为双方共同过错导致的。 结合上述情形,本院酌定给予余买家及同住人员两年的搬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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