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5 13:01:43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宅基地纠纷255讲:不同房产评估公司收费标准一样吗?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不一样,评估费收取是市场行为,允许不同公司收费不一样。就算是法院委托的评估公司,收费都可能不一样。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先是委托了广东某评估公司评估案涉602房在2020年3月的价值,评估公司收费1万7。后法院又委托北京某评估公司,评估案涉602房在2016年5月的价值,评估公司收费9千9。所以同一个评估对象,收费都可能差一倍。张律师提醒:实践中诉讼时法院摇珠摇到哪个评估公司就是哪个评估公司,当事人是没得选的,不能单纯因为收费太贵就让法院重新摇一家。
判决书节选:
诉讼过程中,出资人申请对广州市越秀区杨箕大街某602房在2020年3月18日的价值进行评估。 广东腾某评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载明602房的评估价值为2439466元。 出资人预付了17423元评估费。
一审法院依职权申请对上述四房屋在出地人儿子接收房屋之日的价值进行评估。 北京建某评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载明602房在评估时点为2016年5月21日的评估价值为92.8万元。 出资人预付了9953元评估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