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5 16:52:56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离婚时也可以分割。最新施行的《民法典》明确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在离婚案件中可以分割使用权。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没有报建的宅基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决分割了房屋使用权。
判决书节选:
关于案涉17号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根据汤夫、陈妻确认案涉17号房屋系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设,亦确认出资的资金有向陈妻的父亲借款;该房拆迁时补偿安置协议系汤夫作为合同主体与拆迁公司签署,且房屋补偿安置计算表中明确记载权属人为汤夫;而汤夫、陈妻均陈述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亦无办理报建手续,虽汤夫主张房屋为其父亲所有但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据此认定案涉17号房屋属于汤夫、陈妻的夫妻共同财产。现汤夫主张案涉17号房屋实际权属人为其父亲以及是拆旧建新,但结合汤夫父亲在该村名下已拥有另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盖4号房屋亦在本次拆迁中,汤夫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推翻房屋建设、拆迁过程反映的权属状况,故对于汤夫该意见,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本院认定案涉17号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