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第10讲: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多少?过低怎么办?

时间:2024-12-13 13:50:12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按月支付的,标准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如低于该标准劳动者可起诉要求增加。如下面这个案件,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补偿金是离职前月工资的10%,法院就认定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判决按30%计算。

判决书节选: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虽案涉竞业禁止协议中已明确计算标准(月工资的10%),但双方约定补偿金与违约金差距过大,补偿金计算标准明显过低,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的规定,本院酌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月标准为刘某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即2502元(8340元/月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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