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3 13:53:10 作者:张静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实践中关于公司不发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条款是否有效,员工直接去其他公司上班是否违约的问题,不同法官判法不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判法。所以比较安全的做法是:离职后等够3个月,如公司仍不发补偿金,这时员工可以给公司发一个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通知,然后就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啦。另外,这种情况下,等待的这3个月,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每月的补偿金金额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样处理的。
判决书节选:
关于竞业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肖某离职后众某公司未再向肖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故肖某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合法有理,庭审中众某公司亦表示同意解除上述协议,故对肖某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竞业限制协议》第三条补偿支付约定:“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竞业限制期间,即与乙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按下列方式给予乙方经济补偿:1.补偿时间:甲方按月向乙方发放经济补偿,时间为每月15日,具体以甲方每月实际发薪为准。 2.补偿标准:甲方按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从甲方获得的月平均工资的30%……”依上述约定,众某公司应向肖某支付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9月21日的补偿金13614.42元(15127.13元3个月30%)。 对肖某要求超过上述核定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