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装气枪打老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被批捕

时间:2017-09-16 21:40:17  作者:马友泉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男子莫某光为找乐子,到朋友值班的工地打老鼠玩,他用弹弓打觉得不够力,竟网购配件,组装改良出三把气枪,使用钢珠弹去打。日前,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批捕莫某光。

男子组装气枪打老鼠

莫某光是扶绥人,今年32岁,他的两个伙伴张某和莫某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相思湖一家吊装公司上班,闲着没事的时候,莫某光常去找两人玩。工地老鼠多,莫某光提议网购弹弓和钢珠回来打它们玩。打了几次,三人觉得击发力过小,玩起来不过瘾,莫某光便上网寻找力量更大的器具。2016年7月的一天,张某出资1000元,由莫某光网购了一些配件,两人一起制成一支可以连续击发的气枪。试了之后,发现确实比弹弓好用,莫某光便自行出资组装第二把气枪。一个月后,莫某看见两个朋友用气枪打老鼠很好玩,也拿出800元给莫某光,由后者继续网购配件组装了第三把气枪。为改进气枪性能,莫某光还网购"消音器"及"红外线瞄准镜"进行改装和调校。三人有时携带枪支回扶绥老家的甘蔗地去打老鼠。

今年8月,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转来关于辖区内网络涉枪罪线索后开展核查,很快发现了莫某光在网上购买疑似枪支物品、组装并使用疑似枪支的事实。民警将莫某光及张某、莫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在扶绥将三支枪支缴获。经鉴定,三支气枪威力已超过枪支定义的下限。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被批捕

根据200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的规定: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执业机构:上海国畅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普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类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马友泉律师 > 马友泉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