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因女友与人争执后而殴打他人,应如何定罪?

时间:2018-12-14 07:58:14  作者:马友泉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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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女友与他人发生争执,应劝说调解纠纷,而非暴力相向,否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下面将我们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自己因女友与人争执后而殴打他人,应如何定罪

2011年11月18日20时30分左右,牛某某酒后到某市找其女友李某某。牛某某与同李某某在一起打麻将的刘某发生争执,刘某便通知其男朋友杨某到现场,杨某见刘某被打,便联系牛某某说事,双方到事发地后互殴,杨某跑至“阳光花园”门口后,牛某某继续追赶并殴打杨某,致使杨某甲受伤。经公安法医鉴定,杨某甲的伤情构成轻伤。

法院判决:被告人牛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说法:己因女友与人争执后而殴打他人,应如何定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该罪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根据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案中,总体来看,牛某某因女友与他人发生争执便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属于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在对牛某某的行为进行认定时,应结合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司法鉴定结论等有关证据。如果最终认定牛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则应按照刑法规定,结合牛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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