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无真实业务往来向公司购买发票虚开 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

时间:2018-07-15 22:03:58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标题:明知无真实业务往来向公司购买发票虚开  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

关键字:无真实业务往来   购买发票  虚开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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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在经济活动中,开展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明知无真实业务往来向公司购买发票虚开,是否会构成虚开发票罪?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明知无真实业务往来向公司购买发票虚开  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

2012年被告人韩某某在经营公司期间,由于公司给雇佣工人支付人工费而工人无法提供发票,为将此发票入账,韩某某在明知开票单位与其公司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指派其公司人员杨某某在该公司购买了13张某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票面金额共计2297779.80元,并按票面金额的0.5%、1%、2%支付开票费。并将此发票入账。

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

经审理后认为:韩某某在明知开票单位与其公司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指派其公司人员杨某某在该公司购买了通用机打发票,票面金额共计2297779.80元,并按票面金额的0.5%、1%、2%支付开票费。并将此发票入账。被告人韩某某虚开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

律师说法:明知无真实业务往来向公司购买发票虚开  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本案中,韩某某在明知开票单位与其公司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指派其公司人员杨某某在该公司购买了通用机打发票,并虚开发票,票面金额共计较大。被告人韩某某的行为属于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发票的情况,且虚开数额较大,所以其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上就是对“明知无真实业务往来向公司购买发票  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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