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编造煤气爆炸等虚假信息,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时间:2018-07-31 19:36:01  作者:马友泉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标题:报警编造煤气爆炸等虚假信息,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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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一些危险情况,我们可以报警寻求解决处理,但是如果为了发泄私愤,利用报警途径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等,则很可能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当依法受到刑罚处罚。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警编造煤气爆炸等虚假信息,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2014年5月29日,被告人谢某某在家中,为泄私愤,利用号码为130XXXXXXXX的移动电话机拨打报警电话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共4起,具体包括煤气爆炸信息、火灾、重大交通事故及恐怖事件等。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多次出动警力、车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30元。

法院判决:谢某某的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律师说法:警编造煤气爆炸等虚假信息,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这里的编造,是指毫无根据的、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胡编乱造,其结果是产生虚假的即不存在、不真实、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根据刑法规定,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谢某某为泄私愤,通过报警的方式编造虚假的涉及爆炸、火灾、重大交通事故、恐怖活动等毫无根据、无中生有的虚假恐怖信息,使公安机关多次出动警力,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特征完全符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客观构成。在认定谢某某行为性质的过程中,应充分结合其报警电话记录、公安机关出境记录等证据,并对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如精神状况是否正常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这有这样,才能准确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如果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当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结合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作出刑事处罚。

以上就是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刑事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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