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轿车在停车场出口被查获,应如何定罪处罚?

时间:2018-09-11 16:07:17  作者:马友泉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标题:酒后驾驶轿车在停车场出口被查获,应如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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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喝酒后不得开车应当成为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如果酒后开车,即使在公共停车场内,也很可能构成犯罪。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酒后驾驶轿车在停车场出口被查获,应如何定罪处罚

2014年11月3日8时许,何某某酒后驾驶灰色启辰牌小轿车,从某市国际机场候机楼前的公共停车场内行驶至停车场出口,在出口交费处因琐事与收费员发生纠纷,后民警到场处理纠纷时将其查获。经鉴定,何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1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

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处罚。

律师说法:酒后驾驶轿车在停车场出口被查获,应如何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要求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该罪不以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为要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本案中,何某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8.11毫克/100毫升,明显大于80mg/100ml,达到了醉酒的程度。何某某从某市国际机场候机楼前的公共停车场内行驶至停车场出口,该行为的性质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明显符合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特征。在最终认定何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时,还需要以关于酒精检测的司法鉴定结论、其驾驶车辆的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来证明。如果何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对其判处对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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