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窃取他人电动车、摩托车,构成盗窃罪吗?

时间:2018-10-22 14:28:46  作者:马友泉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标题:秘密窃取他人电动车、摩托车,构成盗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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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他人财物不可侵犯,否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窃取他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要受到刑罚处罚。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秘密窃取他人电动车、摩托车,构成盗窃罪吗 2017年10月28日10时许,王某某携带作案工具至某市某一小区门口附近,趁四周无人之际将郭某锁放在该处的电动自行车一辆(经估价鉴定,价值人民币883元)秘密盗取,王某某将该车藏匿于附近。王某某该市另一居民楼门前,趁四周无人之机,罗某停放在该处的小型摩托车(经估价鉴定,价值人民币616元)一辆秘密盗窃。后被公安部门查获。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依法构成盗窃罪。

律师说法:秘密窃取他人电动车、摩托车,构成盗窃罪吗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王某某窃取他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数额共计人民币1499元,达到了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如果王某某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为16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则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在认定王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时,需要以其实施盗窃的书证、供述、价格鉴定结论书等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同时,在对其到期数额标准认定时,还要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如果王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王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赔偿他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则依法可以被从轻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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