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规定劳动者缴纳抵押金,该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17-05-07 15:37:4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导语: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时会遇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增加了附属的抵押金条款,以确保实现对劳动者的某种要求。这种“抵押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简介:宾馆为职工设定禁婚抵押金

李某与某宾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款:"鉴于宾馆服务行业本身的特殊要求,凡在本宾馆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李某还依照宾馆内部规定,向宾馆纳了2000元抵押金。合同履行约1年后,李某的男友单位筹建家属楼,为能分到住房,李某与男友结婚,不久怀了孕。宾馆得知后,以李某违反合同条款为由作出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没收了李某交纳的抵押金。

法院判决:该宾馆行为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

法院认为该宾馆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宾馆不能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单方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并且还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该宾馆不仅不能没收李某的抵押金,还应退还李某的抵押金。

律师说法:劳动合同禁止解除情形以及无效条款情形

法律规定了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在本案中,宾馆设定的“抵押金”条款明显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职工的婚姻自由。

风险提示

现实生活中,劳动条款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效。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况,其实无论从用人单位角度还是劳动者角度,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能够增强权利意识,增强辨别真伪的能力,努力捍卫自身权利,遇到疑难或矛盾时及时咨询专业劳动律师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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