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时间:2017-10-05 19:47:00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可以休产假,在产假期间可以照样拿到工资及享受一些待遇。不过,不同的单位具体规定的产假待遇不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因产假引起的工资问题

何某于2013年3月11日至2017年2月15日于公司处任行政经理一职,工资每月3000元。何某于2015年2月14日生育第一胎。根据法律规定,何某有产假98天及晚婚假15天,合计113天。产假期间公司只按1200元基本工资发放。于2016年6月17日生育第二胎。根据法律规定,何某产假98天及80天奖励假,合计178天。产假期间公司只按1210元基本工资发放。2014年平均工资为3539.38元,2015年平均工资为4009.2元。根据相关规定,生育假期间应视劳动者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法院判决:一、湛江公司支付2015年3月至5月期间产假工资差额5400元给何某。二、湛江公司支付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2月11日期间产假工资差额10108.86元给何某。三、驳回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何某于2015年2月生育第一胎,属政策内生育,何某2015年3月至5月休法定产假期间,瀚龙公司应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发放产假工资给何某,因其在此期间仅按每月1200元标准支付给何某,故本院认定瀚龙公司应支付何某2015年3月至5月产假工资差额5400元。关于何某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2月11日期间工资差额的问题。何某2016年6月17日顺产第二胎,属政策内生育,2016年9月29日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9月29日施行时,何某的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依法享受98天产假和80天奖励假期。何某从生育第二胎当天开始休产假,应休至2016年12月11日止。在未有证据证明何某存在扣除工资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公司应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发放何某2016年6月至12月的工资。而在此期间,公司并未按法定标准足额支付何某工资,应补发原告何某2016年产假工资差额10108.86元。鉴于湛江地区暂未实现由生育保险基金直接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应由公司(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标准垫付,故何某提出98天产假工资应按照其生育时瀚龙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的意见,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实际拨付生育津贴给瀚龙公司,生育津贴高于何某原工资标准的,何某可依据相关规定另行向瀚龙公司主张支付生育津贴余额。

综上所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一、湛江公司支付2015年3月至5月期间产假工资差额5400元给何某。二、湛江公司支付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2月11日期间产假工资差额10108.86元给何某。三、驳回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产假期间只发生育津贴不发工资,是否违法?

  法定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不违法。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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