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4 05:02:47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导读:高速公路路面遗撒物致通行车辆受损,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后,有权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高速路遗撒物致车辆受损,保险人赔偿后能否追偿?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高速路遗撒物致车辆受损
2014年,蔡某车辆在高速路上撞上路面杂物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3.7万余元后,向高速公司管理机构公路公司代位追偿。
法院判决:保险人赔偿后可以追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代位追偿权是指因第三方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现行赔付给被保险人,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蔡某车辆损失费,从而取得对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偿权。该代位追偿权符合《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公路公司系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虽按国家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行了例行巡查,但未尽到及时清理障碍物、保障道路畅通安全的法定义务,以不作为方式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对事故发生存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判决公路公司支付保险公司3.7万余元赔偿款。
律师说法:高速路遗撒物致车辆受损,保险人赔偿后能否追偿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未尽到及时清理障碍物、保障道路畅通安全的法定义务,导致通行车辆因路面遗撒物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而受损,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后,有权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代位追偿。保险代位追偿权是指因第三方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现行赔付给被保险人,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本案中,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蔡某车辆损失费,从而取得对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偿权。该代位追偿权符合《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公路公司系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虽按国家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行了例行巡查,但未尽到及时清理障碍物、保障道路畅通安全的法定义务,以不作为方式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对事故发生存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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