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车祸后不报警就离开现场 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损失

时间:2018-01-29 21:30:38  作者:高丕泽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导读:当事人驾驶母亲的车撞到他人的车辆,经定损,相关费用为7.7万元。他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这起交通事故,符合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况,当事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驾驶员车祸后不报警就离开现场

2017年1月8日清晨,郭某开着母亲冯某的车外出,因操作不当,撞到停放在路右侧由张某驾驶的车辆,自己当场受伤,两辆车也受损。事发后,郭某遗弃车辆离开现场。经他人报警,车被交警拖离现场。当天中午,郭某分别向交警中队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下午,他来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头皮挫裂伤。几天后,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两辆事故车经保险公司定损,产生维修费和拖车费为7.7万元。冯某提出,轿车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自己已经支付了7.7万元,保险公司应该理赔,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郭某的这起交通事故,符合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况,冯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仅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2000元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交通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有保护现场的重要任务,只有特殊情况下(如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需要及时医疗救治)才允许撤离现场。因此轻微伤或身体不适不能作为驾驶员离开现场的理由。法院认为,郭某当时仅头皮挫裂伤,意识清楚、自行回家,符合“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情形。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2000元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驾驶员车祸后不报警就离开现场,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损失

对于这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我认为应当属于免责情形。保险条款载明:“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毁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在本案中,郭某事后6个多小时才报警,不属于“立即报警”。且事故发生后,他自行回家直到下午去医院就诊,表明他不存在无法报警的客观情况,符合“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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