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3 10:58:12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导读:现实生活中,当抵押权的设立是为了担保债权时,抵押权是否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请看本文案例。
案情简介: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并存,抵押权何时消灭
2003年12月12日,杨某与美通公司签订一份《汽车消费信贷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杨某从美通公司购买一辆帕萨特牌汽车,汽车市场交易价格为 229 000元。美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签订一份《个人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向杨某文学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183 200元,贷款期限60个月。美通公司对杨某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等。2003年12月16日,杨某与美通公司又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约定抵押人杨某以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汽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美通公司,抵押担保范围为购车借款本息和实现抵押的费用,杨某还清全部款项后,美通公司协助杨某尽快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等。后杨某按上述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美通公司将汽车交给杨某。2008年12月16日,杨某文学全部结清了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及利息,美通公司一直未协助杨某到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故此,杨某将美通公司起诉至了法院。
法院判决:判决被告履行协助注销义务
法院认为,美通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质证与抗辩的权利。判决如下:被告美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杨某到车辆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车辆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案件受理费七十元、公告费二百元,均由被告美通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律师说法: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并存,抵押权随债权消灭而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本条是对抵押权与担保债权同时并存的规定。抵押权为依附于所担保债权的从属权利,其成立、存在、消灭都依债权而定。当债权得到清偿或被债权人抛弃等情况发生而至使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此时,如若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抵押权人有协助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的,应当依约履行。本案中杨文学已全部结清银行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及利息,美陆通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理应按双方当事人所签合同的约定,协助抵押人杨文学到车辆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并存,抵押权何时消灭?”的案例介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的,当债权得到清偿或被债权人抛弃等情况发生而至使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也随之消灭,双方都应当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