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5 00:08:26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导读:现实生活中,很多的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招揽学生,会在合同中约定,未能顺利通过考试的,退还全部的学费,这些承诺能相信吗?请看本文案例。
案情简介:考试不通过退还全部学费承诺,能否相信
2016年4月19日,田某与某教育咨询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教育咨询公司负责田某考务管理、考试认证等事宜安排,并保证在1年内通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考试,课程总费用23800元在签订协议之时付清,并且承诺田某不能顺利通过考试,教育咨询公司退还收取的一切费用。现双方约定的一年期限已届满,田某未通过协议约定相关考试,田某向教育咨询公司多次主张返还全部培训课程费用未果,故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判令教育咨询公司返还培训课程费23800元;2、判令教育咨询公司承担诉讼费。
法院判决:不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认为,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23800元培训费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相应诉讼权利。综上所述,判决如下:被告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田某培训费二万三千八百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一百三十三元,由被告教育咨询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
律师说法:构成表见代理需要主张方有证据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培训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现原告至今未通过该协议约定的相关考试,未取得该协议约定的相关证书,被告应依约退还原告交纳的23800元培训费。合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单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轻易的许下承诺,要慎重选择。一旦合同生效,双方当事人就应当诚实守信的依约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考试不通过退还全部学费承诺,能否相信?”的案例介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签订合同时要有长远的考虑,慎重选择,确保能够诚实守信的依约完成合同的义务。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