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6 22:10:04 作者:王忠明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导读:商场出售误标价签的羽绒服,致使商场损失1000元,商场能否要求所购买的顾客补差价或退货?请看本文案例。
案情简介:出售误标价签的羽绒服,能否要求补差价或退货
某商场服装专柜新进一款某名牌羽绒服,价格定为19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1998元写为998元。沈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某羽绒服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998元购买了一套。一周后,商场盘点时,发现少了1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沈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场查出是沈某少付了货款,找到沈某,提出补交1000元或将羽绒服完好退回。沈某拒绝商场的要求。商场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沈某返还1000元商场少收的货款或将羽绒服完好地退回。沈某抗辩称,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场不能反悔,拒绝退还。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法院不支持被告的抗辩理由,判决如下:
决沈某或补交1000元羽绒服款或将羽绒服返还给商场,由商场对因柜台组长的过错造成沈某的交通费用损失承担责任。
律师说法: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请求撤销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而对合同的重要事项发生认识上的错误,并因此而订立的合同,使自己遭受重大不利。基于上述理由,商场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所以,商场对该买卖羽绒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当沈某不同意变更合同价款时,法院经请求可以撤销买卖羽绒服的合同,即要求沈某或补交1000元羽绒服款或将某名牌西服返还给商场,同时,由商场对因柜台组长的过错造成沈某的交通费用损失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出售误标价签的羽绒服,能否要求补差价或退货”的案例介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