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3 16:34:25 作者:李先奇律师 文章分类:法律圆桌
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法规有哪些
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主要有以下内容,不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综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通过、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
(5)《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通过、公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就业促进)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通过,2001年10月27日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综合)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通过、公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劳动保护)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劳动保护)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通过,2008年4月24日修订,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福利)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2006年12月29日修订,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社会福利)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通过,2005年8月28日修正,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社会福利)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社会福利)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2005年8月28日修正,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社会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