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野:北京老年医院启动“生前预嘱”的法律风险防范

时间:2013-09-02 10:45:23  作者:李先奇律师  文章分类:法律圆桌

律师视野:北京老年医院启动“生前预嘱”的法律风险防范

李先奇律师/文

 

核心提示:据《京华时报》近日报道,北京老年医院老年病临床与康复研究所拟定的“生前预嘱”前言,不同于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提供的面向社会大众的“生前预嘱”,作为本市第一家提出在院内试行并有意向每位患者推广的医疗机构,老年医院根据医院内患者情况和诉求制定了临床使用版本,目前该项目已经启动初期调研,最快于明年初在院内重点科室推行。

 

“生老病死”本是人生常态,千百年来每个人的生命中,都要重复这个亘古不变的历程;但是,如何能让我们的生命如夏花之绚烂,让我们的人生晚景如秋叶之静美,让我们的病体能避免电击、插管、开胸等创伤性治疗而选择“尊严死”;北京李先奇律师从法律风险防控的专业视角,再来谈谈北京老年医院启动“生前预嘱”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

 

首先,明确“生前预嘱”的内容;从人权的角度看,人生来就有权利处置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争取和放弃;但对于自己的生命,我们是否也有权放弃呢?放弃治疗是否属于放弃生命的情形?选择放弃创伤性治疗模式是否属于放弃生命?这些问题在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下还存在一些争议,还需要学者和立法者进一步研究、创新,也需要老年医院关注这一领域的法律现状。但是,明确“生前预嘱”的内容是完全有必要的;比如选择什么样的治疗方式,放弃什么样的治疗方式,何时选择放弃何种治疗方式等等,在这方面应该还是有所作为。

 

其次,明确“生前预嘱”的形式;毋庸置疑,“生前预嘱”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李先奇律师建议医院方,最好以公证或者律师见证的形式签署书面“生前预嘱”,在患者处于良好的精神状态下签署“生前预嘱”,患者的精神状态需要两名以上有资质的医生进行书面确认,并将整个签署“生前预嘱”的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第三,律师介入签署“生前预嘱”工作中,是很好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大家都知道,律师是以法律工作为谋生手段的群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律师可以很好的把当前法律政策环境与老年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针对签署“生前预嘱”个各个环节,设计、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法律文本,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律师与老年医院的合作关系;律师所或者律师与老年医院可以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包括商业合作模式、公益服务模式以及其他合作模式,这里并无一定之规;

 

最后,合法、规范进行“生前预嘱”项目的运作,始终是对北京老年医院提出的最低限法律要求;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也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北京老年医院始终要将合法规范运作“生前预嘱”项目作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决不能突破合法、规范这一法律底线;李先奇律师也再次呼吁,虽然人们期望“尊严死”,虽然希望给予患者“安详死”,同时也要遵守法律底线,不要好心办违法事,更不要侵犯患者的合法权利。

 

 

执业机构: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先奇律师 > 李先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