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4-15 14:04:02 作者:李先奇 文章分类:律师文集
企业法律顾问漫谈
企业法律顾问是一个大的概念,它的工作范围包括很多个专项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之和;
前两天与某全国性销售企业谈合作事宜,座上谈到有关律师承担该单位法律顾问期间的工作范围、律师费用、工作量等问题;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认为,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应当包括公司所有的法律事务;这一点从概念上讲是没有错,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个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如何签订的问题,还存在一个工作量与律师所收费用的平衡问题。。。
我对法律顾问的理解:首先企业的法律顾问应当是非常专业的,也就是企业的各项法律事务应由相应专业领域的律师担任;例如企业的人力资源相关专项法律事务,应由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律师办理;企业合同审查相关专项法律事务,应由熟悉合同法律法规的律师主办;企业股权及企业并购相关专项法律事务,应由熟悉公司法律法规的律师主办;或者将企业所有法律事务交由律师事务所统筹办理,即律师事务所制定一名律师作为企业的首席法律顾问,在按照企业所需,由首席法律顾问指派相应专业律师办理企业相关法律事务;这样既可以统筹企业法律事务,又能做到指派律师专业对口;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提高工作质量;这是一种能使企业与律师事务所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