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代理的杨秀胜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复审获得成功

时间:2009-03-08 09:45:29  作者:张信宽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杨秀胜先生委托深圳市某专利代理机构于2002年4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中草药提取物及其应用”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的主要内容是把胡颓子根、猪肛门肉、猪幽门部肌肉混合,加水适量后用微火慢熬提炼而成。该药液在治疗内外痔疮、混合痔、痔瘘等方面有显著的疗效,并无副作用。但在实质审查中被驳回;申请人不服,遂再次委托该代理机构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不幸的是于2005年9月9日被复审委驳回,维持了知识产权局的驳回决定。

期间,杨先生委托上述代理机构于2005年4月14日将原申请文件修改后第二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2007年2月16日被第二次驳回。

2007年3月底,杨先生解除了与原代理机构的代理关系,并正式委托张信宽律师代其向复审委提出复审请求。2007年5月8日提出复审请求,在复审中张律师首先依法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依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对复审委的两次审查意见进行了答复并据理力争,终于张律师的意见被复审委接受,撤消了知识产权局的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2008年11月24日知识产权局对该申请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杨先生收到该通知后欣喜若狂,决定与张律师一起举杯庆贺。长达六年半的申请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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